船舶應急設備的保養程序
發布時間:2025-10-23點擊:11
?1.目的
?加強對船舶各種應急設備和系統的維修保養,保證其可靠性。
?2.適用范圍
?適用于船舶各種應急設備和系統,包括:救生艇筏、應急消防泵及消防泵、應急發電機、應急空壓機、油類速閉閥、機艙應急吸入閥、主機旁應急操作裝置、應急舵、機艙風機、應急關閉裝置、機艙水密門、機艙安全通道、二氧化碳滅火裝置、救生衣/救生服、應急逃生呼吸器等。
?3.職責
?3.1機務科負責對應急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指導檢查.
?3.2船舶各主管人員按照《船舶檢修、分工明細表》做好主管的應急設備維修保養工作。
?4.應急設備維護保養與檢查:
?4.1救生艇、筏:
?4.1.1每周應進行下列試驗和檢查,并把檢查情況寫進《航海日志》:
?.1所有救生艇、筏均應進行目視檢查,以確保隨時可用;
?.2檢查應包括(但不限于)吊鉤、吊鉤與救生艇的連接以及承載釋放裝置是否已妥善并完全復位;
?.3只要環境溫度在發動機啟動和運轉所要求的最低溫度以上,救生艇發動機均應進行運轉試驗,總時間不少于3分鐘。在這段時間內,應證實變速箱和齒輪箱傳動系統運行正常。
?4只要天氣和海況允許,救生艇應在不載人的情況下從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動,以證實降落設備可正常操作;
?.5應對通用報警系統進行測試。
?4.1.2確保救生艇吊艇架滑車活絡,吊艇鋼絲無銹蝕,(若發現艇索蝕耗超過制造廠規定的標準或使用達到5年,則應取早者更換艇索)救生艇本體無裂縫,吊艇機手動限位器和自動調節限位器可靠,轉舵裝置靈活。
?4.2應急消防泵及消防泵:
?.1隨時處于可用狀態,每周校用試驗并記錄。
?.2校用試驗時,在最高位置的消防栓上應能維持兩股射程不少于12米的水柱或消防栓處的壓力0.28MPa。
?4.3應急發電機
?.1隨時處于可用狀態,每周校用試驗并記錄。
?.2每周起動試驗并記錄,及時補充燃油和潤滑油并放燃油柜的凝結水。
?.3保證低溫起動性能。(在零度時應有冷機起動能力)
?4 30分鐘內能夠連續起動三次。
?.5自動起動,人工起動功能正常。
?.6在主電源斷電后45秒內能及時供電。
?.7應急情況下,保證3小時、18小時有關場所的照明。
?.8應急情況下,保證18小時供電的設備包括:航行燈、信號燈、船內通訊設備、探火和火災報警系統、應急狀態下需要的艙內信號設備和消防、白晝信號燈、船舶號笛、手動失火按鈕、航行設備。
?.9應急情況下,自動供電并保證舵機至少連續30分鐘工作。
?4.4.應急配電盤:
?.1板內外清潔,接線正確,螺母無松動。
?.2每月至少實驗一次,檢查應急起動應符合要求。
?.3每年進行一次試驗,檢查與主配電板聯鎖裝置動作應正常。
?4.5蓄電池:
?.1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應保持清潔。在充電完畢旋上注液孔塞后,可用蘸有碳酸鈉溶液的抹布擦去電池外殼、蓋子和連續的酸液和灰塵。
?2極柱夾頭和鐵質提手等零件表面上應保持一層凡士林油膜,如有氧化物必須刮除,接線頭和電池極柱保持緊密接觸。
?.3注液孔上膠塞必須旋緊,以免使電解液溢出,透氣孔必須暢通。
?.4為了消除極板磁化現象,應按時進行過充電和定期進行全容量放電,以便使作用物質得到充分的均勻的活動。
?.5蓄電池應嚴禁煙火并保持通風良好。
?.6電解液每月測量一次比重,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。
?.7儲藏室中應備有合格的硫酸和純水,工具齊全。
?.8比重計、溫度計、電壓表等測量儀表定期校驗。
?4.6應急空壓機:
?.1始終處于立即可用狀態,每二周校用試驗并記錄。
?.2每季度進行充氣試驗,記錄應急氣瓶充氣壓力和所需時間。
?4.7油類速閉閥:
?.1每半年進行就地及機艙外搖控關閉試驗并記錄。
?.2及時保養集控箱連結索,保持其裝置操作靈活,外觀完好。
?4.8機艙應急吸入閥:
?.1機艙大量進水時的操作步驟。
?.2始終處于立即可用狀態。
?.3每季度進行開關活絡檢查。
?.4每年打開徹底檢查,清潔保養、涂油,保證其效能。
?4.9主機旁應急操作裝置:
?每半年操作試驗,張貼操作規程,并做好試驗記錄。
?4.10應急舵:
?每季度操作試驗,張貼操作規程,并做好試驗記錄。
?4.11機艙應急風機:
?每半年進行切斷電源試驗并記錄。
?4.12 機艙天窗、煙囪百葉窗速閉裝置:
?每季度進行開關試驗并記錄。
?4.13機艙水密門:
?每季度進行開關試驗并記錄。